贝邦集团实行劳动合同聘任制,依法与员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。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法律法规要求,严格履行在工作内容、劳动保护、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等涉及员工权益方面的约定。
以“建设极具竞争力钢铁企业”的美好愿景,凝聚8000名员工的聪明才智,增强新时代“贝邦人”的自豪感、荣誉感。树立“开放、包容、创新、自强”的理念,打造积极向上、持续创新的学习型组织。创造业内“极佳工作环境”,让员工成为本地区“极受尊敬的企业员工”。
为了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,帮助当地政府解决劳动就业问题,贝邦集团在岗职工8000多人,全部按照劳动法要求签订了劳动合同,我们员工的薪资收入在当地处于较高水平。其中操作维护人员4580人,技术业务人员2720人,管理人员700多人。公司员工主要分布在上海、江苏、天津、山东等省区以及海外部分地区。
公司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尊重员工人权,关爱员工,切实维护员工利益。公司充分借鉴市场化薪酬管理经验,以内部岗位价值为基础,构建“对外具有竞争力、对内具有公平性”的薪酬分配体系,确保员工的付出所得在本行业、本地区具有竞争优势,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能力的提升。共同提升是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目标。